我国出台公共图书馆法促进全民阅读
作者:管理员 日期:2017-11-7 【正文字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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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。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法律,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,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、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公共图书馆法共6章55条,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、运行、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。
公共图书馆法明确,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应当将推动、引导、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。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、开放、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。
法律着眼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,提出扶持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,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均衡协调发展;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,促进县一级的优质图书资源向基层乡村延伸,向贫困地区延伸;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,加强流动服务、自助服务设施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,打通公共图书馆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